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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检察院又收监

不会收监,收监说明已经判刑批捕不等于判刑。取保候审期间逮捕,应当羁押在看守所。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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