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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流程怎么走

取保候审分为由有嫌疑人一方启动申请和追诉机关主动作出两种。


由嫌疑人启动的程序如下:


1、由嫌疑人一方作出,即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提交申请取保候审书;


2、相关部门应三日内作出决定;


3、作出批准决定的应立即变更强制措施;


4、不批准取保候审的,应说明不批准的理由。


法律规定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尽力争取取保候审的: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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