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情况很不详细,这是有关执行规定,你自己对照一下吧
诉讼中的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
保全措施的,人
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
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人民法院冻结
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
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
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