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是可以
取保候审的,
逮捕和取保候审都是我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种
强制措施之一,都是为了
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
刑事案件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下,根据案件需要,强制措施是可以变更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67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