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拥有
宅基地使用权,所以只要家里有人的户口还在村集体内,
宅基地就在。但是,几十年后等到“爹妈”都去世了,子女户口不在本村集体内,会影响他们
继承宅基地吗? 这种情况下,也就是“户”没了,
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但不能进行翻建等动工行为,一旦
房屋倒塌或自行拆除,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宅子不能翻建,成为危房、倒塌只是时间的问题,而且
拆迁补偿中,有一部分是针对宅基地的补偿。所以,想从真正意义上继承宅基地,“继承人”的户口最好在村集体内部。 以上是对农村非转农继承问题的一些回答,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