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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旧宅基地申请

农村旧宅基地申请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23 20:24:14 已帮助32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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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新宅基地,旧宅基地向村里上交吗?旧宅基地有无赔偿?
《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得根据你家里的人口情况而定,如果人口多,新申请的宅基地无法满足家庭成员居住,就不用上交,但需得分户。如果新申请宅基地能满足居住,就得交出。因宅基地权属属集体所有,所以交出后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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