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当然征地补偿还有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这部分是补偿给实际土地经营者的,所以是有可能拿到这个补偿的。当然这些补偿一般情况下都是会先给村集体所有,开垦荒地的农民能不能拿到,还是要看村民小组讨论才决定的,遇到比较公道的人讲话,还是可以拿到少许补偿的。
现在不管是土地还是荒地,都是属于国家的,而具体下来都会划分给相关的村集体。而农村的荒地,其实并非是无主状态,那都是属于村集体的,所以可不要以为自己将荒地开垦了,常年也是自己种植的,那肯定是属于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