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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06

民事诉讼法第206
律图网小编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办理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程序的法律。为了使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得到正确处理,不仅要有各种民事法律、经济法律等实体法,而且要
2024-03-02 09:36:52 已帮助23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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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199条和民事诉讼法206条的区别
一百九十九条是说,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二百零六条是说,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部分例外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两个条款最主要的区别是明确只有决定再审的案件(例外案件除外)才会中止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不影响执行。  《民事诉讼法》摘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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