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必须是
新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
二审人
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
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
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这一规定中,虽然说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怎么样,说明可以提供新证据。还有《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就是通过交换证据明确争议焦点。也说明可以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