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民事案件的
律师,
民间借贷原告所在地
管辖这个问题我也是研究了很久。被告所在地和
合同履行地(即原告所在地)法院均可以管辖。 分析:一、民事案件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间借贷属于
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法院可以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间借贷案件中的合同履行地,如无明确约定,即原告所在地。 有约定的,按约定;
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
补充协议;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原告所在地。 2015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