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欠钱不还的,
当事人可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
欠款。若双方
借条/合同有
约定管辖地,则按合同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
民事起诉状,对方
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民事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
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