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情节,就是存在于
犯罪实施过程中,它通过反映
犯罪行为的
社会危害性和
行为人的人身危害性及其程度来确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
量刑情节,是指在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法律规定或司法实践认可的,
量刑时应当考虑的决定处刑轻重或者免除
处罚所依据的各种主客观情况。 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二者区别如下: 1,功能不同: 定罪情节的主要功能是区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量刑情节的功能则是在定罪的前提下,并在相应
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从宽从严处罚或免除处罚。 2,构成内容不同: 定罪情节以
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为基础,是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事实情况;而量刑情节是
从犯罪构成要件事实以外影响
刑罚轻重及免除刑罚的各种情况为基础,是确定行为人刑罚轻重的各种事实状况。 3,存在的时间不同: 定罪情节只能是与犯罪行为过程有关的
犯罪事实,它存在的时间范围是在犯罪的预备到
犯罪结果发生这一阶段:而量刑情节除了犯罪事实外,还包括罪前罪后的态度和表现。 法律依据: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第三章第十条 对于
当事人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
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
赔偿数额、
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
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