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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关于营利

一、民法总则关于营利法人的规定第三章法人第二节营利法人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第七十七条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第七十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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