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
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
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
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偿还购建自住
住房贷款本息的; 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第四离休、退休的; 第五出境定居的; 第六职工死亡、被
宣告死亡的; 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第八完全或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
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