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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单位是必须给开吗
离职证明单位是必须给开吗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允许公民或企业从事一些特定的事项,而这些事项也就是行政许可事项。通常,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024-03-02 00:26:10
已帮助429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证明单位公章
1、如题所述,一般可以找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部门、劳资部门),或者可以先找单位的行政部门(最终也会安排人力方面去对应); 2、单位一般都设置较为明确的职责部门,请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职能架构)进行判定;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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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单位是必须给开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如果单位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有哪些规定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因此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沈明律师:<br>婆婆和我们是一个户口,房子是我老公单位的公房,如果用她的工龄购房,房证上必须是她的名字吗?可以写我老公的名字吗?
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权益受法律保护。当事人是否有该住房产权的权益,需要看房产证署名情况来定。《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同是8月31结束,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时,时间写成了6月离职,社保缴纳是到8月的,新单位以离职证明时间划分,造成时间间隔的工资差,怎么解决,可以向新公司提出异议,找原单位重新开具证明,重新核定吗?
已经离职没有离职证明的情况下,买房子或者年满65周岁才可以提取公积金,除特殊情况外。 一、公积金提取概念: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二、提取方式: 1、约定提取: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2、部分提取: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3、销户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三、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2020年用人单位必须买五险一金吗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五险,否则违反《社会保险法》会被处罚。对于公积金,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性购买,但是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问一下单位的社保必须是五险么,单位如果只给交了养老失业和生育,没有医疗
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产检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所以公司不给上,也完全没有问题。你可以要求由公司承担这些费用,公司不肯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会依法让公司承担这部分费用的。法律条文见《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中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的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这里特别提醒的是:是你社保缴纳的基数,不一定是你的基本工资。
毛希丁
问题:我,的护士执业证书过期了一年了,现需延续注册,我现在己不在原单位上班了,在另一家医院上班,现在护士延续申请表是否必须去原工作医院填写工作单位意见并盖章
护士证注册,即执业护士注册,跟有没有没有在医院上班没有关系。具体注册程序如下:1、填表。2、准备材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者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注册所需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给所在单位。3、单位复核。各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在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上加盖意见。4、录入信息。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配备护士注册信息管理软件(机构版)。并预录入护士注册信息。5、交表送审。各有关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单位符合注册条件者的注册材料及录入的注册信息统一交送当地护士注册机关。6、注册机关初审。各县(区)注册机关组织对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有关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按照“《护士执业证书》填写说明”(见附件)编号并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核对打印后的《护士执业证书》,张贴照片。7、上级主管部门再审。按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的原则,各县(区)注册机关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统一将首次注册材料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送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8、发证机关终审发证。9、注册。各注册机关领回《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注册机关主管部门在注册栏内填写注册年限如“2006-2008年”、或“2007-2008年”,并加盖“××县(区、市)卫生局护士注册专用章”。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规定: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4、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1、无精神病史;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找了个新工作,要离职证明,但是现单位没有公章,可以自己盖一个么?新单位会查真假么?
当事人这种情况应该去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 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单位不予当事人依法离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考上公务员了,户口必须迁到单位所在地吗,还是只迁入
1、正式的编制公务员,档案是肯定要转接过去,户口到不一定需要转。2、法律依据:例如按照四川地区公务员迁户口为例,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关于清理督促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进城落户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其户籍登记必须从原籍地农村迁移到工作地或居住地(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户口迁往合法固定住所;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户口迁移到目前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集体户),转为城镇居民户口。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失业保险必须在一家单位交一年才能办理吗
不是必须的,但需要持续交纳满一年,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这个意思是需要在失业前交纳社保至少有一年,因为失业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个人缴纳的,单位在购买社保时便已包含了失业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关键在于单位是否按时缴纳社保,以及在离职时是否出具离职证明,这主要是为保障劳动者因特殊原因失业的,可以获得社会一定的救济。扩展资料:证明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要证明符合这个条件:1、个人可以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或者劳动保障部门查询,或者拨打12333进行电话咨询,也可选择在网上登录劳动保障网进行查询。但最重要的应该是在辞职前就做好预防措施,每月登录查询社保缴费情况,可以避免单位突然断缴的情况。2、将社保缴费记录打印下来即可。证明条件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要证明这个条件的,就需要单位提供的离职证明,并且要注明是由于单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失业的。注意了,若是主动辞职的,即非由单位主动提出的,就算单位提供了离职证明也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证明条件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公民失业后,其原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失业人员名单告知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为需要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人员只要携带这份证明以及个人的身份证明,就可以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2、“求职要求”是指进行失业登记后,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例如将个人简历投放于招聘网的,有积极寻求工作意向的即可。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居间合同问题。我接了一个装修的工程,想把工程介绍给朋友施工,如果介绍给我的甲方是不是必须和业主方或者总承包直接洽谈,如果和下面的承包单位直接谈可以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劳务公司可以将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作为共同被告,总承包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劳务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办理离职证明必须要用公司公章吗
用人单位为了避免重复用工的法律风险,通常需要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劳动者如果无法提供,一般不会予以录用的;如果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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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淼律师
2024-07-05 20:32:44
您好,具体情况怎么样
问题:地方标准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14:34:56
最轻的是行政处罚,你有前科,有可能认定你这是累犯,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问题:我盗窃罪然后有前科,金额没超过2000,会不会直接。行政处罚?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16:51:37
具体遇到什么问题 需要哪方面帮助
问题:一般企业背调行政拘留?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06:09:29
您好是不会造成影响的
问题:然后她报警了,后经警察处理,对我罚款200块并道歉,这个行政处罚会不会对我兄弟姐妹报考公务员和子女造成影响?
吕美亮律师
2024-05-21 18:39:09
您好案件到哪一步了,如果已经开庭了,需要被告同意
问题:撤诉需要被告到厂嘛之前被投诉黑户了?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22:39:11
您好一审裁定书在送达生效后10日内上诉,一审判决书在在送达生效后15日内上诉
问题:法院判了,多长时间可以复议?
刘飞飞律师
2024-04-03 11:03:58
行政诉讼的被告应该是机关单位
问题:孟律师!我的行政诉讼案中被告当事人被调走了怎么办?谢谢您!?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22:39:11
您好一审裁定书在送达生效后10日内上诉,一审判决书在在送达生效后15日内上诉
问题:法院判了,多长时间可以复议?
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14:34:56
最轻的是行政处罚,你有前科,有可能认定你这是累犯,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问题:我盗窃罪然后有前科,金额没超过2000,会不会直接。行政处罚?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16:51:37
具体遇到什么问题 需要哪方面帮助
问题:一般企业背调行政拘留?
罗淼律师
2024-07-05 20:32:44
您好,具体情况怎么样
问题:地方标准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4 06:09:29
您好是不会造成影响的
问题:然后她报警了,后经警察处理,对我罚款200块并道歉,这个行政处罚会不会对我兄弟姐妹报考公务员和子女造成影响?
吕美亮律师
2024-05-21 18:39:09
您好案件到哪一步了,如果已经开庭了,需要被告同意
问题:撤诉需要被告到厂嘛之前被投诉黑户了?
刘飞飞律师
2024-04-03 11:03:58
行政诉讼的被告应该是机关单位
问题:孟律师!我的行政诉讼案中被告当事人被调走了怎么办?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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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