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洛阳市二胎
生育津贴标准如下:只要是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不管是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享受同样的奖励和社会保障,没有区别。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五章奖励和社会保障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应当征求同级卫生和计划生育
行政部门的意见,做好相关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
保证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奖扶标准。 第二十六条 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
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
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
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第二十八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
街道办事处审核,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