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应当向看守所出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介绍信》、
家属出具的
授权委托书及律师自己的执业证。 另外,律师会见不受监听。 律师可以在会见过程当中向
当事人了解以下内容: 1、
犯罪嫌疑人的自然状况,比如说姓名,年龄这些之类的东西; 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
犯罪案件; 3、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
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4、如果认为自己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 5、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法律手段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6、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
人身权利及
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