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异地
如何办理结婚证问题,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
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
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 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异地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的规定: 1、要求
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
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
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 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