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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第三人

离婚债务第三人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3-02 11:27:56 已帮助33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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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第三人
1、算。

2、银行无权找你追讨。银行没有查封权,与你地位平等。

3、按照规定,如果抵押物没有登记过户,依旧在吴某名下,银行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吴某的。

4、即使抵押物没有过户到你名下,因为你算是善意第三人,又签了转让合同,因为吴某是厂房合法所有人,转让合同是有效的。

5、如果需要委托律师参与诉讼,建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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