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等原因造成双方无法继续维系婚姻时,双方一般会首选签订
离婚协议后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一般不会对离婚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除非离婚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
胁迫、
欺诈的情形或离婚协议约定内容违反法律
强制性规定等例外情形,则该离婚协议一般应认为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实际生活中也会出现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不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另一方
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该协议处理的情况。此种情况下是否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来裁判,就涉及到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