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违法,但有限制。 现行劳动
法规并不禁止双重
劳动关系,前提是现单位无异议,新单位知晓。 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合同,并可以主张
赔偿损失,而新单位对赔偿损失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