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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短期病假计算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对于一个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的身体是用人单位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如果身体健康的话,那么可以为用人单位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带动整个企业的发展,但是有些时候确实身体不适,需要请病假劳动合同法律当中对这个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病假期间工资等等。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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