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宫外孕流产,请
产假三月被拒在怀孕两个多月以后,林女士被医生诊断成宫外孕,无奈之下,林女士只能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在手术后,林女士感到身体不适,认为流产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很大伤害。林女士依据
劳动法里有关产假的规定,她跟提出了请产假三个月的书面申请。而林女士的方面认为,流产并不属于能够享受产假的情况,因此,仅仅同意让林女士休假半个月,且按照
病假的
工资标准给林女士发放薪酬。二、休假三月在家,
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林女士认为她有享受三个月产假的权利,因此,在规定的半个月病假期满了之后也没去上班,对于方面打来的电话与快递邮来的通知也不予理会。谁知道,最后竟然收到了发来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理由是连续
旷工达到一个月。林女士上诉到法院,要求撤销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还要求必须按照原有工资标准支付她休假期间的薪酬。三、法院审理林女士
败诉,也有不当之处经过审理以后,法院认定,林女士的现象确实属于无原因旷工,方面解除与林女士的
劳动合同是符合规定的。教您正确理解
休产假根据法律规定,正常生育的孕妈妈,在生育期间有九十八天的产假,产前也可以休假半个月。即便是针对流产的女性,法律同样做出了细节上的规定:未满四个月即流产的,有半个月的产假时间;满四个月流产的,则会享受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与平时无异。此外,如果生育过程中发生了难产现象,则产假可增加半个月;生下多胞胎的妈妈们,每多生一个宝宝,产假即增加半个月。虽然说关于产假休息方面的法律比较完善,也很细致。但在实际的生活中,有不少女性弄混了流产之后休产假的时间与正常怀孕生育的休产假时间。所以,友情提醒各位,对产假的理解可一定要细致一些。(本文来源:领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