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偶仍健在的,配偶取得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一般是50%,全部财产先划分50%归配偶
2,剩余50%遗产,以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内不分先后顺序平等享有,以人数计算,如有2名子女,父母不在了,则遗产的50%部分,2名子女和配偶各继承1/3,依此类推。
3,若子女,配偶或者父母中,有因特殊情况却系生活困难,需要遗产所得来生活的,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4,若子女中有拒绝孝顺,赡养老人,且得到无利害关系第三人证明该子女拒绝赡养甚至虐待老人的,可以依法剥夺其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