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
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及
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单位支付
拖欠的
工资以及
未签劳动合同的
双倍工资的差额。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
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