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是指在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
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
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
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
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
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
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
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
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
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