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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总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劳务总承包合同
现如今,建筑业一片欣欣向荣,包括现在与前景都是美好的,于是,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建筑。我们知道,建筑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来说,一切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就可以,但是,有时还是会出现纠纷。而其实,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实就和其他民事纠纷一样,总体来说,就四种形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但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解决施工合同纠纷。
2024-02-23 10:11:22
已帮助451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本案关键是
承包
款是否全部付清,如果有
证据
付清了
工程款
,对方的污告就不成立。如果工程款没有付清,既然有你的签名的结帐时你写的用工所需款证明,那么你就要承担支付责任,在你承担责任后你可向
合伙人
追偿(因是合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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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建筑工程劳务总承包合同
李想
问题:我亲戚跟着一个包工头打工做建筑,但因钢丝绳断裂被砸身亡。应该怎么办才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哪里工作的?是否报警?建议致电详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是否有效
1、建筑工程分包给个人一般是无效的。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2、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可以分为很多种种类,那么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按照建设工程的合同中项目的规模还有复杂程度,以及承包的方式范围等等的不同可以将合同分为不同的类型合同,所以要确定合同类型就要确定合同承包的规模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问一下建筑工程转包合同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转包合同不合法,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在我国是禁止进行工程转包的,所以工程转包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当然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程劳务分包纠纷如何诉讼(请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用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因此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只能通过去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任何一方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应予支持。发包人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价补偿款中所含利润的,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意外险赔付条件包括什么
您好,关于建筑工程意外险赔付条件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必须在施工现场,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1、按被保险人人数计收保险费。2、按建筑面积计收保险费。3、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保险费,对于第一种按人数计收保险费,指对工程工期长,人员比较固定,但保费相对较高,一般很少使用。保险人对下列各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的缺陷、物质本身的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的部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合同中,各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又称施工合同,经济合同的一种,是基本建设合同中的重要合同之一。它是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长期和短期基建计划签订的。按照我国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按规定计税贴花。 建筑工程的承包是指通过招标投标,在竞争中获得合同,并组织实施以至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建筑工程的承包具有如下规则: 第一,承包单位只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且不得允许他人借用自己的名义或者自己借用他人的名义,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第二,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禁止转包。 第四,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第五,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但都必经建设单位同意,同意的方式为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认可,如果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即行分包,则被视为违法分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朋友是一家大型建筑公司的老板,前段时间他们公司承包了一个项目,现在需要一些员工来帮助他们进行完成。刚刚承包了新的项目,建筑公司是怎么起草合同?
一、合同的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二、合同的主要内容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4)工程造价;(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 ,我们准备把某项工程承包出去,由于是第一次,所以想问建筑工程承包资质标准是什么样的?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制定的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根据《新版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弟在处理建设工程的时候,我就想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希望你们可以根据相关的建设工程承包上诉状法律知识给我答案吗?最好可以直接使用
1.必须是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 2.必须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定或判决不服提起的这里包括两层意思,只能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即高级以下人民法院所制作的裁判提起的,对最高人民法院制作的裁判,不能提起上诉;只能是对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不服才能提起上诉,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 3.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提起的即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制作一审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不能超期,也不能越级 4.建设工程承包上诉状 是当事人针对一审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运用法律或程序上存在的问题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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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朋律师
2025-02-09 13:57:34
这样的话就是侵权,直接起诉
问题:我们是连材料一起包的个宾馆刮腻子的老板不给钱没有交付这样我们能把我们刮的腻子铲掉吗?
吴亮律师
2025-02-12 13:48:24
这需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如吊带质量、吊车操作等。若吊带质量问题,供应商可能担责;若操作不当,吊车方有责。具体责任划分要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问题:吊车吊装设备时吊带断裂导致设备掉落,责任怎么划分?
吴亮律师
2025-01-30 20:46:28
项目部可能要负责。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项目部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问题:包工头跑了,项目部负责任吗?
吴亮律师
2025-01-30 17:16:02
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也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问题:拖欠工程款举报电话您好?
杨春里律师
2025-01-13 04:54:56
我给公司签合同是400一天,公司私自改300,说工程做完给补齐,现在做完了,公司不承认,说安合同做 在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时,需要从法律和合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以下是一个系统的分析: 合同的有效性和约定:首先,需要确认你与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合同中关于工资的条款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400元/天的工资标准,并且合同签订时双方都同意该条款,那么该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变更:如果公司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将工资标准从400元/天改为300元/天,这种单方面的变更通常是不被法律认可的。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证据的收集:在处理纠纷时,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你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合同原始约定的证据,例如签署的合同文本、电子邮件往来、聊天记录等。此外,任何关于公司承诺在工程结束后补齐差额的证据也是重要的支持材料。 法律救济途径:如果公司拒绝履行原合同的约定,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法原则: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公司单方面改变合同条款并拒绝履行补齐差额的承诺,可能违反了这些原则。 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更为详细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问题:我给公司签合同是400一天,公司私自改300,说工程做完给补齐,现在做完了,公司不承认,说安合同做?
杨春里律师
2025-01-13 04:54:56
我给公司签合同是400一天,公司私自改300,说工程做完给补齐,现在做完了,公司不承认,说安合同做 在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时,需要从法律和合同的角度进行分析。以下是一个系统的分析: 合同的有效性和约定:首先,需要确认你与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合同中关于工资的条款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400元/天的工资标准,并且合同签订时双方都同意该条款,那么该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变更:如果公司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将工资标准从400元/天改为300元/天,这种单方面的变更通常是不被法律认可的。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证据的收集:在处理纠纷时,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你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合同原始约定的证据,例如签署的合同文本、电子邮件往来、聊天记录等。此外,任何关于公司承诺在工程结束后补齐差额的证据也是重要的支持材料。 法律救济途径:如果公司拒绝履行原合同的约定,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可以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法原则: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公司单方面改变合同条款并拒绝履行补齐差额的承诺,可能违反了这些原则。 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更为详细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问题:我给公司签合同是400一天,公司私自改300,说工程做完给补齐,现在做完了,公司不承认,说安合同做?
吴亮律师
2025-01-30 17:16:02
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也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问题:拖欠工程款举报电话您好?
王朋律师
2025-02-09 13:57:34
这样的话就是侵权,直接起诉
问题:我们是连材料一起包的个宾馆刮腻子的老板不给钱没有交付这样我们能把我们刮的腻子铲掉吗?
吴亮律师
2025-02-12 13:48:24
这需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如吊带质量、吊车操作等。若吊带质量问题,供应商可能担责;若操作不当,吊车方有责。具体责任划分要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问题:吊车吊装设备时吊带断裂导致设备掉落,责任怎么划分?
吴亮律师
2025-01-30 20:46:28
项目部可能要负责。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项目部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问题:包工头跑了,项目部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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