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在遗弃了亲生子女之后,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就与亲生父母解除了相应的权利义务,之后对亲生父母也就不具有赡养义务。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