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减刑、假释 三类

减刑、假释 三类

中央政法委指导意见要求从严把握三类罪犯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即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 专家指出,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进行测算,即使三类罪犯具备所有条件,实行“到点就减刑”(实践中一般不可能这样),无期徒刑罪犯经过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将比按之前规定的延长4年,最低也不会少于17年。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将比按之前规定的延长5年,最低也不会少于22年。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