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费是指
受害人因
交通事故而搁误工作致使受害人减少了收入,因此要求致害人支付该费用,那么,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呢?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受害人
工资收入高于3500元并且能提供工资纳税的凭证的,可以按照纳税的工资总额计算误工费。如果
工资低于3500或者是虽高于3500,但是没有纳税的,一般可以争取按照3500元一个月的标准进行
赔偿 二、交通事故
退休人员可以要求误工费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
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后的有偿劳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应视为耽误一切劳动或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包括耽误退休人员所从事的正常有偿劳动而减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员受伤后造成退休费用之外的其他劳动收入减少,属于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负赔偿义务的责任者应比照行业人员的收入标准予以赔偿。 以上是对
交通肇事离退休人员的
误工费计算 方式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