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2013年施行。规定涉及交通违法记分变化。
遮挡号牌、闯红灯挨罚更重。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等11类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14类违法行为一次记6分;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等12类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等11类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4类违法行为一次记1分。
高速违法记分更严格。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对于闯黄灯的行为,我们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其中要是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至于机动车闯黄灯算不算违规,就要看在黄灯亮时有没有越过停止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