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的问题,律师最快9秒应答
立即咨询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认定专题
>
江苏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江苏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2024-03-02 20:00:46
已帮助2115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江苏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单琪琪
问题:江苏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2015年的最新赔偿标准
可以和律师联系,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
孙芹
问题:邳州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按江苏省规定的吗?
是的,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都是按照江苏省的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江西省九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一标准是9个月本人工资离职时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各省规定,按离职时标准发放《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河南省淅川县能在江苏沛县交合作医疗吗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江苏省徐州市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赔偿多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法律意见】符合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之前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可以同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1、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工伤职工按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大侓师关于江苏省93号文件农民拆迁土是怎样赔偿和补助最低生活标准时
你好,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江苏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农村房屋补偿房屋结构不同价格不同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农村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的具体标准需要等待政府的最新公告。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江苏省新沂市2018合作医疗7月份还叫交怎么回事以前是一年交一回的
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 江苏徐州地区 10级工伤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有多少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七条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你具体查一下你所在省的标准或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一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江苏省离休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计算标准
在职职工非工伤死亡丧葬抚恤金标准,各省对此的规定不一样的,如江苏省:江苏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2012)一、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含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标准统一调整为6000元。二、各市(含所辖县(市)、区)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含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调整为: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16000元;南通、扬州、泰州15000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14000元。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支出渠道不再按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的通知》(苏劳社险〔2001〕21号)第六条和《关于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险〔2004〕2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从个人账户支出,改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四、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计发办法和执行时间,参照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民优〔20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江苏省对三类人员申请假释时,关于余刑有什么限制性规定吗,如余刑不能超过2年或3年等?以咱们律师对国内外法律环境的判断,关于余刑的规定有什么变化趋势吗?谢谢!
不得假释。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不得假释!刑法有明确规定刑法第八十一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在江苏徐州市新沂市,白癜风在外省治疗能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吗?
新农合政策报销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关于江苏省工伤条例十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没有下浮百分之十的明文规定,谢谢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1、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2、《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3、安徽省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3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一)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二)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三)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四)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
工伤赔偿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苏州认定工伤后多久可以伤残鉴定
#工伤赔偿
1404次阅读
苏州工伤认定下来多久做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赔偿
976次阅读
苏州工伤认定后多久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赔偿
1311次阅读
山东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工伤赔偿
1141次阅读
山东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申请
#工伤赔偿
1141次阅读
48小时内家属放弃治疗算工亡吗
#工伤赔偿
1168次阅读
交通事故55责医疗费用工伤怎么报
#工伤赔偿
1405次阅读
女性农民工超过50岁能认定工伤吗
#工伤赔偿
913次阅读
关于
江苏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精选专题信息
工亡后父母抚恤金是一次性支付吗
2024.12.04
工亡赔偿金家属应该怎么分配
2024.12.03
多少才算数额较大
2024.12.02
工人工亡的赔偿家属怎么分配
2024.12.0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分配
2024.12.02
工亡父母和妻子怎么赔偿
2024.12.01
工伤赔偿款80万家属怎么分配
2024.11.29
工亡赔偿款如何分配给工人
2024.11.29
一次性工亡补偿金打到谁账户
2024.11.29
双方同责一方受伤如何赔偿
2024.11.28
项目工地工人死了谁负责
2024.11.27
一次性工亡赔偿金一方家属能不能放弃
2024.11.26
工亡配偶不满55岁能领多久
2024.11.26
煤矿工人工亡要赔多少
2024.11.26
工伤死亡赔偿谁是第一继承人
2024.11.26
工人死亡后家属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2024.11.26
热门推荐
热门工伤赔偿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工伤认定律师
工伤鉴定律师
工伤纠纷律师
工伤赔偿标准律师
劳动工伤法规律师
劳动工伤案例律师
法定春节多少天假
法定过年多少天节假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是哪些
国庆法定假日几天?
中国假期全年多少天
社保退休怎么办理手续
开除员工的合法流程
旷工被辞退有补偿吗
旷离受劳动法保护吗
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
工伤赔偿答辩
工伤赔偿协议书
工伤赔偿答辩书
工伤赔偿申请范本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
职工工伤赔偿答辩书
工伤赔偿协议样本
员工工伤赔偿答辩书
工伤赔赔偿申请报告范文
工伤赔赔偿申请报告模板
伤残鉴定程序
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等级
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六级伤残
五级伤残
八级伤残
伤残评定
伤残等级鉴定
十级伤残标准
残废等级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鉴定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
慢性病报销
高温作业
重新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法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钱威律师
2025-01-10 22:05:45
你好,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问题:想了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资料是什么?
佟铁鑫律师
2025-01-10 17:45:04
会通知申请人,以及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
问题: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了通知谁?
陈建平律师
2025-01-10 18:35:50
伤到什么程度?可以把片子报告发给我。
问题:工伤赔偿费都包括哪些费用?
钱威律师
2025-01-08 09:32:27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帮你分析
问题:我在工作期间因为临时工自身原因导致的死亡如何赔偿\\\\\\\?
钱威律师
2025-01-05 11:30:31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的。
问题:跖骨骨折工伤的赔付标准是什么?
钱威律师
2025-01-02 09:35:24
你好,具体情况要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妈妈在工作中摔倒,在医院治疗后导致半身不遂厂里大概要赔多少?
吴亮律师
2025-01-02 01:25:31
一般工地需承担责任。可先与工地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工地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问题:做为临时工在工地干活受伤了多处骨折最大的责任人是工地还是导致我爸受伤的那个人?
吴亮律师
2024-12-31 11:33:10
一般不影响,只要能证明两者与工伤相关且真实即可。可向工伤认定部门说明情况,提供其他证据辅助证明,通常不会因日期不一致而不报工伤。
问题:工伤问题,门诊病例与诊断证明日期不一致,影响报工伤吗?
吴亮律师
2024-12-29 00:28:10
如果在工地因病突然死亡,可先与工地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工地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赔偿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问题:在工地因病突然死亡?
吴亮律师
2024-12-27 00:53:38
工伤赔偿一般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承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想了解,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怎么进行赔偿?
吴亮律师
2025-01-02 01:25:31
一般工地需承担责任。可先与工地协商赔偿,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工地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问题:做为临时工在工地干活受伤了多处骨折最大的责任人是工地还是导致我爸受伤的那个人?
吴亮律师
2024-12-27 00:53:38
工伤赔偿一般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承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想了解,工伤赔偿是公司赔偿吗怎么进行赔偿?
陈建平律师
2025-01-10 18:35:50
伤到什么程度?可以把片子报告发给我。
问题:工伤赔偿费都包括哪些费用?
钱威律师
2025-01-02 09:35:24
你好,具体情况要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妈妈在工作中摔倒,在医院治疗后导致半身不遂厂里大概要赔多少?
吴亮律师
2024-12-31 11:33:10
一般不影响,只要能证明两者与工伤相关且真实即可。可向工伤认定部门说明情况,提供其他证据辅助证明,通常不会因日期不一致而不报工伤。
问题:工伤问题,门诊病例与诊断证明日期不一致,影响报工伤吗?
吴亮律师
2024-12-29 00:28:10
如果在工地因病突然死亡,可先与工地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工地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赔偿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问题:在工地因病突然死亡?
钱威律师
2025-01-05 11:30:31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的。
问题:跖骨骨折工伤的赔付标准是什么?
钱威律师
2025-01-10 22:05:45
你好,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
问题:想了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资料是什么?
佟铁鑫律师
2025-01-10 17:45:04
会通知申请人,以及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
问题: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了通知谁?
钱威律师
2025-01-08 09:32:27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帮你分析
问题:我在工作期间因为临时工自身原因导致的死亡如何赔偿\\\\\\\?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故意伤害罪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倒卖车票、船票罪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妨害公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