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的遗嘱无效,常常指的是遗嘱的形式瑕疵或者是内容瑕疵。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处理身后事,遗嘱生效时立遗嘱人已经不在,如何能够体现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就需要遗嘱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处分非本人遗产无效。
日期是继承法规定的自书遗嘱法定形式,因未写日期导致形式不完备的自书遗嘱无效;
继承法未规定未写日期是认定自书遗嘱无效的法定条件,一般公众对遗嘱形式的细节规定缺乏了解,未写日期对自书遗嘱的效力不产生影响,否则与公众认知、情感相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