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对
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3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凭以下手续办理: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不服原责任认定的理由和依据,且有申请人签名及注明
申请日期、联系电话; (二)原责任
认定书(正本); (三)
身份证及
复印件; (四)如非
当事人直接
申诉的,
代理人应提交当事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委托权限)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当事
人死亡或无行动能力,由
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和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交警支队交管科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