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如下: 经适房政策1、
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
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
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
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
购房家庭取得的
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
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