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经济犯罪辩护专题 > 经济犯罪罚金比例

经济犯罪罚金比例

经济犯罪罚金比例
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2024-03-01 20:26:30 已帮助306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经济犯罪罚金能减吗
经济犯罪中,如果不主动缴纳法院所判的罚金的,会产生的后果有: 1、会由法院进行执行,通过强制措施促使罚金判决得以履行。 2、如果不缴纳罚金的,会对在服刑期间的减刑产生影响。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