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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冷静期什么时间实施辽宁省

辽宁省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中的第四章【离婚】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5月28日通过,自施行。

补充知识:

离婚冷静期具体如何操作?第一种情况:

一切顺利双方到婚登处提交离婚申请,30日冷静期内双方均不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到婚登处办理离婚

第二种情况:

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双方到婚登处提交离婚申请,30日冷静期内有一方去撤回申请,那么,协议离婚结束,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第三种情况:

冷静期届满一方不配合办离婚双方到婚登处提交离婚申请,30日冷静期内双方均不撤回申请,但冷静期届满后一方拒绝去婚登处办离婚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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