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判决书解除
按揭买卖合同的,具体是法律、行政
法规对
商品房预售实行行政许可的监
管制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均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就表明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也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
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由上可见,无论是立法、行政法规,还是司法解释,预售许可证明均是针对商品房预售行为所做出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