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自己私家车正常直行,从侧路出来一辆电动车,且车上载一人,撞上我们轿车。电瓶车后座的女孩膝盖着地擦伤,当时没报警,出于好心带女孩去医院拍片看过腿了,没任何骨折现象,医生简单处理就回家了,现在那家人又打电话来让我们再带去大医院检查,我们该怎么办?我们家的车划伤比较严重,当时考虑骑电瓶车的是两个孩子(骑车男孩大约15,16,女孩20)就没太计较,现在我们可以让他们家长赔我们修车吗?具体该如何做?是报警处理?还是全当倒霉再带她看一次?
您好,交通意外中首先应区分各自的职责,意外中如果小轿车是全部职责,那么小轿车承受全部职责,电动车的所有损失均由小轿车方赔偿;如果小轿车是主责,那么小轿车在交强险之外按70-80%承受职责;如果小轿车是同等职责,那么小轿车在交强险之外按50-60%承受职责;如果小轿车是次要职责,那么小轿车在交强险之外按30-40%承受职责;如果小轿车无责,应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小轿车买下好保险,则以上损失由保险公司承受,如果小轿车无买下保险,那么损失将由其个人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