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基本农田,需要国务院批准。 如果没有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就是
违法征收,你们可以坚决拒绝。 可以要求政府出示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土地管理法》第45条 国家建设土地征收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 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
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 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 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予评价。 需要
律师帮助,我愿意为你们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