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按日
工资计算,如果是正常的一周双休情况下。日工资计算如下:月工资/21.75.
加班小时工资=日工资/8,不过好多私企都是按到公司自己订的标准来。坑得很,请采纳,谢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这就是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