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婚姻无效与
可撤销的情形主要是: 1、《
婚姻法》第11条
可撤销婚姻 因
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
婚姻登记机关或人
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
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
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2、《婚姻法》第10条 婚姻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的; (二)有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