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立
未生效合同可以解除。我国《
合同法》并未规定
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选择用
解除合同的方式来终止该类型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即使附有生效条件所约定的义务。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
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