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说的就构成了诈骗,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在你事件中,首先对方拿了你的货没给钱,拿货有依据,拿货后你再也找不到他,他就构成了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合同诈骗最重要的依据了,你应该立即向对方
身份证所在地
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