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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房子升值部分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为自然增值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婚前财产房子升值离婚时如何分割的规定。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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