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一方
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为自然增值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 夫妻一方
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
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婚前财产房子升值
离婚时如何分割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