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违建,房屋便不会构成合法财产一说。虽然
当事人的房屋不属于合法财产,但是可利用的建筑材料、屋内的其他动产属于合法财产。 对于政府实施的
强制拆迁行为,如果
行政相对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作出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