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调查函需经过派出所开出,人事局只能开具档案接收函。你要把户口转回来,首先必须去人事局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开具一张:“档案接收函”,
一式两份,你自己一份,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一份。然后凭着这张接收函到你学校或者单位的档案室把档案转出来,然后学校或单位会给你一张证明去辖区的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移证”的,有了“户口迁移证”你就可以把户口
迁回来了。然后你拿着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一寸相片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托管,办理完之后你的户口就可以落户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
集体户上,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会给你开一张户口证明,最后你再凭着这张证明,带上
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相片,
迁移证到你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