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向县、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如果工头没有用
工资质的话,被申请人列有用工资质的上层发包人,直至业主方。这是有明文规定的。需提供在工地干活的相关
证据,比如
证人证言,发放工资表,工资条,工号牌、出入证等,越多越好。 其次,根据
劳动关系认定的裁决书、相关病历资料及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证据材料向市级人务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工伤认定。 再次,根据工伤认定通知书和相关病历资料,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最后,根据前面几步形成的材料向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给付
工伤保险待遇的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的话上述每一步都非常繁琐,第一步,对裁决不服的话,用人单位可向法院起诉,
一审二审。 第二步,用人单位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起诉,也是一审、二审,或直接起诉。 第三步,用人单位不服,可申请重新鉴定。 第四步,用人单位不服,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样一审、二审,整套程序走完二到三年算比较快的了。
工伤赔偿上诉到哪里差不多这个步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