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争议专题 > 工伤待遇申报程序

工伤待遇申报程序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在医疗终结后,单位为其或其供养亲属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时,应填写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伤事故申报表》;


(三)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供养亲属的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供养关系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已评定伤残等级的需提供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原件;如有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如属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医疗单据、费用清单;


(六)医疗诊断证明书,住院者需要提供出院小结;工亡职工应提供死亡证明材料;


(七)经同意的《工伤职工转院诊治申请表》、《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等申请表格;


(八)转出统筹区外就医的需提供交通费、餐费及住宿费的正规税务发票。


最新修订:2024-02-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