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 公司章程;
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关出具的验资证明;
9.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第8、9项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及基金管理公司);
10. 公司住所证明;
11. 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4.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